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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图书馆免费办证须知
发布时间:2016-05-01 00:00:00.0 | 作者:桃江县图书馆 | 阅读次数:246次

桃江县图书馆于2011年10月8日正式启用免费通证现将办理须知公布如下:     

  1. 办证人只须凭有效证件即可办理本馆免费通证,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 本馆免费通证(押金100元)可借阅外借室、阅览室、少儿室的所有有条码的书籍或期刊合订本现刊及未分本条码的合订本均不外借。

  3. 持证人每证每次可外借不超过押金的本馆图书、期刊合计5册借期30天,如没有看完可通过拨打本馆8821573电话进行续借(请避开每周三及国家节假日)如没进行续借,超期将处以0.1元/本/天的延期费延期费累计超过5元(含5元),按四舍五入收取。

  4. 外借的图书、期刊请爱护如有破损或遗失,将按照本馆的《图书(期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予以赔偿。

  5. 借书证丢失后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我馆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若造成损失的,由读者自负)挂失7天后可到图书馆补办新证,补办借书证需另交工本费10元原证作废。

  6. 读者若需退证须先归还所借书刊后,凭本人有效证件和借书证办理代理他人退证,须凭双方有效证件。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位持证读者认真遵守我馆工作的进步离不开各位读者的支持,以后我馆还将逐步免费开放其他各室的外借功能,敬请期待。
    借书证办理地点设图书馆二楼外借室
    读者服务热线电话:882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