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图书馆免费办证须知
发布时间:2016-05-01 00:00:00.0 | 作者:桃江县图书馆 | 阅读次数:246次
桃江县图书馆于2011年10月8日正式启用免费通证,现将办理须知公布如下:
办证人只须凭有效证件即可办理本馆免费通证,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本馆免费通证(押金100元)可借阅外借室、阅览室、少儿室的所有有条码的书籍或期刊合订本。现刊及未分本条码的合订本均不外借。
持证人每证每次可外借不超过押金的本馆图书、期刊合计5册,借期30天,如没有看完可通过拨打本馆8821573电话进行续借(请避开每周三及国家节假日),如没进行续借,超期将处以0.1元/本/天的延期费,延期费累计超过5元(含5元),按四舍五入收取。
外借的图书、期刊请爱护,如有破损或遗失,将按照本馆的《图书(期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予以赔偿。
借书证丢失后,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我馆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若造成损失的,由读者自负)挂失7天后,可到图书馆补办新证,补办借书证需另交工本费10元,原证作废。
读者若需退证,须先归还所借书刊后,凭本人有效证件和借书证办理。代理他人退证,须凭双方有效证件。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位持证读者认真遵守,我馆工作的进步离不开各位读者的支持,以后,我馆还将逐步免费开放其他各室的外借功能,敬请期待。
借书证办理地点设图书馆二楼外借室
读者服务热线电话:882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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